公告日期:2019-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东湖高科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验资报告、公司制度、监管机构出具的核准备案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恒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954.00万股,价格为每股9.5元,募集资金总额9,063.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
2017年10月2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0日,缴存银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账号为
20000017515700019274232。2017年10月3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票发行延期认购公告》,认购时间延期至2017年11月10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5100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根据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其中6,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063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扩大公司生产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2017年12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48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
经核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000017515700019274232账户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账户),该账户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对外转出资金。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0,63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手续费支出) 90,686,400.35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4,685,680.35
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0.00
用于技术改造的金额 24,685,680.35
四、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56,400.35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20,676.72
五、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0.00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017年9月和10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