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6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9678 证券简称:东湖高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3,599,780.2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3,047,482.71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2,267,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0.50 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0-022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
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450000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马海 联系人:倪秀娟
电话:0575-88408001 传真:0575-8840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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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四)《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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