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9681 证券简称:宝涞精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天津宝涞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编制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及要求等,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追溯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11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2-011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464,868,775.97 -4,804,856.32 460,063,919.65 -1.03%
负债合计 241,444,973.57 -594,004.08 240,850,969.49 -0.25%
未分配利润 144,913,279.72 -4,210,852.25 140,702,427.47 -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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