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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8 16:20:33 股吧网页版
宇创世纪:浙江迪索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8


浙江迪索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浙江迪索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矩阵国际中心 2 号楼 4 楼

电话:0571-87910502 传真:0571-86813746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5

第二节 正文 ...... 7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7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 ...... 10

三、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 11

四、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 12

五、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 21

六、本次收购的过渡期约定 ...... 22

七、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条款 ...... 22

八、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23

九、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 24

十、收购人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 26

十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 6 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 ...... 27

十二、收购人就本次收购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 27

十三、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 ...... 31

十四、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32

十五、结论性意见 ...... 32

第三节 签署页...... 3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
以下特定含义:

收购人、受让方 指 金丹良、金周平

公众公司、公司、宇创世

指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纪、被收购公司

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福州海产通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

宜宾互鼎 指 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海产通 指 福州海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金丹良与金周平作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以现金收购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有限合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
福州海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众公司
100.0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金丹良成为公众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转让方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福州海产
标的股份

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宇创世纪 19,000,000
股股份。

收购报告书 指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3 年 1 月 17 日,收购人与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
《股份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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