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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1 15:34:21 股吧网页版
创至股份: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1


国海证券

关于上海创至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上海创至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创至股份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国海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海证券已向公司提供 2016 年 11 月至今的持续督导服务,但公司未根据持续督导协议向国海证券支付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督导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督导
指南》”)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向公司发出第一次书面催告文件,公司存在被单
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在国海证券履行完毕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国海证券将根据《督导指引》及《解除督导指南》的相关规定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若公司在主办券商根据《督导指引》及《解除督导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完催收程序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并注意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海证券与创至股份签订的相关持续督导协议;

(二)催告函及快递发送记录。

国海证券
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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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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