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745 证券简称:建业集团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凤霞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额度为 5000 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24-015
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凤霞及其配偶陈辉,董事、董事会秘书陈世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权属于姜凤霞的不动产,权属证号为【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0688634 号,分摊土地面积 29.62 ㎡,房屋建筑面积 221.12 ㎡;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0688635 号,分摊土地面积29.62 ㎡,房屋建筑面积 221.12 ㎡】的不动产提供抵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姜凤霞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世达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为本议案关联方,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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