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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1 18:00:07 股吧网页版
轶峰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9754 证券简称:轶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东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内容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百四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百四十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等;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

公告编号:2023-007

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四)企业文化建设;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二百四十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召开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现场参观;

(七)年度报告说明会;

(八)其他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

第二百四十八条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以上条款。

三、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3-007

1、《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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