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9782 证券简称:云南中药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礼会审字
(2023) 第021100003号)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3)第021100004号),所涉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云南中药资产总额 57,801,119.53 元、负债总额
81,985,735.07 元、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24,059,796.20 元。银行借款本息合计为27,398,690.97 元,抵押借款:其中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借款本息合计 8,592,576.96元,抵押物清单显示抵押厂房建筑面积 7,942.92 ㎡,抵押物评估价值 3,048.60 万元,并已办理他项权证,该项借款已经逾期,银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处于执行阶段,云南中药未能偿还欠款。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借款本息合计 17,800,000.00元,抵押物清单显示抵押厂房建筑面积 9,994.50 ㎡,抵押物评估价值为 4,017.79
万元,并已办理他项权证,该项借款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信用借款:建设银
行本息合计 1,006,114.01 元,该项借款已经逾期,未能偿还欠款。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银行借款尚未偿还。
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云南中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云南中药已在财务报表附注附“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 (2)持续经营”中披露与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云南中药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如果所述的应对计划或改善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云南中药可能无法持续经营,进而导致其账面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存在不确定性。
2、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率低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云南中药应收账款余额 41,358,926.64 元,计提坏账准
备 17,122,409.73 元,我们对云南中药 2022 年度应收账款执行了函证、检查等必要审计程序,但由于函证的回函率低,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价值以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异常
2022 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 82.04%,2021 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 46.63%,
云南中药营业收入下降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上升。我们注意到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推广服务费,我们抽取了相关凭证、合同及发票,获取了推广服务费计算表。由于受到应收账款确认的限制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不足以确定报告期内推广服务费计算是否准确、完整、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的规定。另根据第十条之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
如本专项说明“一、(一)”所述,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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