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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5 16:11:57 股吧网页版
黑盾股份: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5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9800 证券简称:黑盾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黑盾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690293700Q

承诺主体名称 苏州千秋投资有限公司、张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回购

承诺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回购承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承诺结束日期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1-00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苏州千秋投资有限公司、张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千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就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中的异议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承诺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等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原始成本价格为准。

3、回购申请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 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田多里路 9 号(以公司签收时

间 为 准 ), 并 同 时 将 回 购 申 请 材 料 的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下 述 电 子 邮 箱

(gao.xiaoqin@blackshield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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