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绿碳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海南绿碳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碳坊”、“公司”) 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绿碳坊未在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2024 年 10 月 23 日,摘牌
整理期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
公司应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已离职,目前暂无人对接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财达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风险情况,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肖玉豪
联系电话:0311-66006224
邮箱:xiaoyuhao@cdz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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