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9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272,090.6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398,975.2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4,775,445.0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4,775,445.03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1,8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中的 30,000,000 股(其中:股东尹毅持有 1000 万股、股东石军雄持有 1000 万股、股东杨东持有 1000 万股;股东大连天联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大连军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80万股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8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4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大连天联技术咨询合伙企业和大连军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系由公司股东尹毅、石军雄、杨东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故公司直接向股东尹毅、石军雄、杨东派发现金红利,大连天联技术咨询合伙企业和大连军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不参加此次利润分配。
公告编号:2021-009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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