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9818 证券简称:清大教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教育”)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5009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9
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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