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9830 证券简称:晶晟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30 晶晟股份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监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15Z0058 号审计报告,审议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在总结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制定 2023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
情况下,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如下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尚处于发展上升期,需要大量资金扩大经营,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进一步增强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2023 年度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九)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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