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7 15:33:49 股吧网页版
晶晟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7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9830 证券简称:晶晟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冯科杰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长

汪霞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2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9 年 6 月 14 日,晶晟股份为无锡晶磊电子有限公司、无锡晶石磁性电子

器件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借款提供对外担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担保余额为 9800 万元,占上一年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36.27%。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2022 年 8 月 24 日,晶晟股份因涉及担保纠纷收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应诉通

知书,涉案金额为 9000 万元,占上一年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64.41%。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2 年 9 月,晶晟股份存在基本账户、部分一般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但公

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晶晟股份违规担保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未及时披露诉

讼、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公司

治理、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冯科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 第 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董事会秘书汪霞在知悉上述事项后,未能积极有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21 年 11 月 15 日修订)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

予挂牌公司晶晟股份、冯科杰、汪霞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2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公司及上述主体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内控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