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18:52:18 股吧网页版
ST中海康: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0014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 001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康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22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中海康公司近几年持续亏损,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净利润分别为
-18,876,816.91 元、-16,319,951.15 元、-13,969,091.44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弥补亏损为 144,677,267.65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8,437,938.14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股东出资额的 124.46%。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中海康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中海康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海康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海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