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9881 证券简称:瑞尔康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在2023年7月26日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寄出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案号为(2023)粤 1973 民诉前调 22428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好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晓珍
公告编号:2023-02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全资子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树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签订了两份额温配件的《采购单》,共计数
量 100 万台 ;《采购单》未约定明确的交货日期,约定了产品保质期两年,原告向同意以 50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而导致被告一损失,被告一无
条件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退还 25 万,2022 年 4 月 30 日前退还原告 25 万元质
量保证金。原告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向被告二的银行帐户转款 50 万元。
2020 年 3 月 21 日,原告因生产所使用的外包装盒侵犯了两被告的商标,两
被告对原告提起了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2023 年 5 月 6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出了(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金额 11450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150035 元,由两被告负担 134930 元,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文华音箱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15105 元。
因原告的商标侵权行为,导致双方之间签订的额温枪配件合同未交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依法判令两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 500000 元及利息 47022.95 元(以 250000
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的 1.5 倍计
算,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暂计算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共计 13875 元;以 500000
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的 1.5 倍计
算,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暂计算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止,共计 33147.95 元,并
计算至保证金还清之日止);总计 547022.95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3-020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会依法提起上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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