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9881 证券简称:瑞尔康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深圳市金文华音箱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金文华音箱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军
公告编号:2023-02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深圳瑞尔康康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树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好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晓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深圳市金文华音箱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事项
一、请求对(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进行改判和对(2020)粤 19 民初
62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进行改判。
二、 本案一审、二审、再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理由
(2020)粤 19 民初 62 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是在未
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而做出的错误判决,应当予以改判。
一、(2020)粤 19 民初 62 号、(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在程序上违
法。
1、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和裁定书中的论述:本案民事判决书在东莞市金文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文华音箱制品有限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再就其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本案的审查应以上述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依此论述做出了中止诉讼的裁定。
公告编号:2023-027
2、(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是在 2023 年 5 月 6 日做出的。
3、(2022)粤 1973 刑初 923 号刑事判决书是在 2023 年 5 月 26 日做出的。
综上所述,很明显看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未依据(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进行判决,故两个民事判决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
二、(2020)粤 19 民初 62 号、(2021)粤民终 1076 号民事判决书未查清的事
实如下:
1、(2020)粤 19 民初 62 号民事判决书第 38 页第一段显示;综上,现有证据
可以推算出侵权产品的获利至少在 150000 元至 236250 元之间。由此可知,(2020)
粤 19 民初 62 号、(2021)粤民终 1076 号两份民事判决书不是建立在证据的基
础上,而是建立在推算的基础上做出的判决。
2、(2022)粤 1973 刑初 923 号刑事判决书已查明: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经
公安机关侦查和补充侦查,最终确认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涉案金额只有101500 元。
故以上两份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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