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公司股票交易 是
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2 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在其任 是
职期间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风险
3 生产经营 大额应收账款无法被会计师审计确认 是
其准确性的情形
4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宏仁药业 2023 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具体情形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宏仁药业公司应
收账款原值为 13,529,579.12 元、预付款项原值为 14,065,404.50 元、其他应
收款原值为 3,553,778.80 元、应付账款原值为 9,261,760.00 元,我们虽然对
公司往来款项执行了函证、检查等程序,但因未回函金额达 33,409,303.79 元
(其中应收账款 12,358,178.35 元、预付款项 12,924,604.50 元、其他应收款
3,209,960.94 元),且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对前述往来款项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无法判断前述债权类科目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2、关于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现董事李绪庆的资金占用情形及其任职期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宏仁药业存在对广州市荔湾区良升海味行
的预付款项共计约 858 余万元,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广州市荔湾区良升海味行经营者及负责人访谈,该笔款项系公司原董事长、现任董事李绪庆归还广州市荔湾区良升海味行负责人的个人借款,该款项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实质上构成李绪庆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宏仁药业存在对普宁市博邦商贸有限公司
的预付款项共计约 420 余万元。普宁市博邦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宏仁药业的经营业务无关,主办券商向公司获取与该事项相关的合同、付款申请单、付款凭证等原始业务资料,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亦未能取得相关资料,上述大额预付款不存在商业合理性,无法确认该笔款项的性质。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宏仁药业存在对广东越时代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约 321 余万元,无合同及相关交易实质,且上述款项的支付均在李绪庆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经主办券商查询付款申请单及银行转账凭证,付款审批单均仅有时任财务总监、主办会计签字,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签字,主办券商访谈时任财务总监,其表示虽然其在付款凭证上进行复核并签字,但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现董事李绪庆存在资金占用情形且截至宏仁药业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仍未进行整改,此处在其任职期间,存在大额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无交易实质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无法被会计师审计确认其准确性的情形
宏仁药业应收账款原值约 1,353 万元,会计师在进行年报审计时未能取得
回函的金额约为 1,236 万元(其中,第一大客户普宁市医药公司约 1,053 万
元、汕尾市城区医药有限公司 62.60 万元、广东浩顺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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