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8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9963 证券简称:鸿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针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份登记确认书》,《股份登记确认书》表明公司已于2021
年 1 月 26 日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证券简称:鸿泰优 1,证
券代码:820040)的股份初始登记。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鸿泰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36)约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支付优先股认购款之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 5 月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转让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
本次优先股发行肇庆市金叶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优先股
认购款之日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因此,2020 年 12 月 23 日为鸿泰
优 1 首个计息起始日,首个计息期间为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至当年末,该计息期间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该计息期间次年的 5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1-011
此后的计息期间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度的 12 月 31 日。最后一期
计息期间为 1 月 1 日起至本次发行优先股全部回售或赎回之日止。公司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份赎回价款时一并支付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
特此公告。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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