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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8 18:03:18 股吧网页版
华洪新材: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证券代码:839981 证券简称:华洪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黄颖先生、青岛钠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公司江苏华弘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290 万元,占出资比例 29%;黄颖先生认缴 400 万元,占出资比例 40%;青岛钠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 310 万元,占出资比例 31%。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立
信中联审字[2022]D-0024 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9,941,356.44 元,资产净额为 1,792,026.14 元。此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2,900,000.00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9.17%,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6。本议
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关系,董事黄颖为新成立江苏华弘钠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一,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六)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拟设立投资的公司江苏华弘钠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能够满足公司多元化发展,巩固并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钠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山秀路 75 号 102 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山秀路 75 号 102 室

注册资本:5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刘文苓

控股股东:王英俊

实际控制人:王英俊

关联关系:与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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