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证券代码:839991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确
定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并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00,预计会
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991 鹰峰电子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 218 号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向确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4,225 股,每股价格为
人民币 62.7264 元,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
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情况,本次发行对于现有股东不安排优先认购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鹰峰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 编号 2021-018)。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针对本次股票发行所涉及的注册资 本、股份总数变化,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司 增发股份和董事会职权条款进行修改,其它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鹰峰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三)审议《关于签署与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认购对象平潭汇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兴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南京金浦新潮吉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认购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现有股东洪英杰、 张凤山、叶长生、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理成贯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紫槐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自各方签署之日起 成立,并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 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 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拟订、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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