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870319 证券简称:鼎信通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19 鼎信通达 2023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及《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予以审议。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2,283,920.8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911,570.9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0,34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500,051.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股东分派权益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权益分派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相关分派。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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