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4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0319 证券简称:鼎信通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00.034 万元。 5,500.034 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8 万元 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34人民币,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
共 2,028 万股。 份,共 5,500.034 万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 让。挂牌后,公司股份将在依法设立的
公司股份采取公开方式转让的,应当在 证券交易场所,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公司股 让系统公开转让。挂牌股份转让可以采份采取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的,不得采 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 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应当自股份协议转让后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无需向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1
并在登记存管机构登记过户。 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
场所进行。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1.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修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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