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70319 证券简称:鼎信通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19 鼎信通达 2023 年 8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0)。
(二)审议《关于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章程未对优先认购作出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与统一通信(苏州)有限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方案;
(2)聘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
(3)配合本次股票发行的审核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核、申报、核准、登记等手续;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投资者签订相关认购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6)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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