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4-037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4 年 4 月 23 日,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
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监事:指由股东大会选举后更换的监事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公司职工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财务部等
具体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二)外部董事:公司可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三)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七条 公司监事薪酬
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根据其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不发放津贴,其出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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