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70804 证券简称:科志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编号为“川华信审
(2023)第 0443 号”的 2023 年 1-6 月审阅报告。财务报表和审阅报告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在2023 年1-6 月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3
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符合证券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
柳锦春 陈磊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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