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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18:59:36 股吧网页版
科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70804 证券简称:科志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包含的信息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是客观、公正、真实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阅我们认为: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券商理财产品、债券逆回购、基金等理财产品,投资额度 4 亿元(含
4 亿元)以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执行,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向四川科志建设有限公司出租闲置的办公楼三楼部份房间,
面积 400 平方米之内,租期暂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
金每月 23 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每月 2 元/平方米,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预计 2024 年发生租赁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不超过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产联方严格履行
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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