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0992 证券简称:中百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收购资产事项中的相关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况
2021 年 8 月,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信股
份”、“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百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百信软件”)83.67%的股权。公司与发行对象北京中百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对象”)签订了《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百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收购协议”),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中百信软件股权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发行对象就中百信软件业绩作出了承诺。
中百信软件是一家专业从事权益类要素市场整体信息化建设的高科技企
业。主要业务方向是权益类要素市场整体解决方案和信息化建设服务。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百信软件业务受到了严重冲击,合同履约进度、新合同签订等均受到很大影响,疫情对中百信软件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基于新冠疫情对中百信软件阶段性的影响及对中百信软件前景的看好,经协商,公司与发行对象拟签订《补充协议书》,拟对《股权收购协
议》中业绩承诺事项进行调整。
二、非公开发行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北京中百
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
1814 号),对本次股票发行予以备案。本次共发行股份 1,150.00 万股。
公告编号:2023-031
三、原业绩承诺情况
发行对象承诺,中百信软件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三年累计净
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2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业绩”)。如未完成承诺业绩,则发行对象向公司履行盈利补偿义
务。应补偿总金额=(业绩承诺期间承诺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
润)×83.67%。
如业绩承诺期间内触发盈利补偿义务,则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计算出发行对象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发行对象向公司支付其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发行对象在收到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各自应补偿金额支付给公司。
四、调整后的业绩承诺
发行对象承诺,中百信软件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四年累计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2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业绩”)。如未完成承诺业绩,则发行对象向公司履行盈利补偿义务。应补偿总金额=(业绩承诺期间承诺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83.67%。
如业绩承诺期间内触发盈利补偿义务,则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计算出发行对象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发行对象向公司支付其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发行对象在收到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各自应补偿金额支付给公司。
五、业绩承诺调整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体现了公司对中百信软件原股东和经营管理团队的信心,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和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稳定中百信软件经营团队和长期发展,为公司未来实现整体战略提供了坚实基
础。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因疫情原因调整收购资产事项中的相关业绩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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