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1163 证券简称:润康生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
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3-017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 修订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3-017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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