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71169 证券简称:蓝耘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蓝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定向
回购股份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 (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 称“《业务办理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和《蓝耘科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届满。
在第一个解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负面情形,满 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公告编号:2024-066
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51,281,719.74 元,净利润(调整后)为 54,605,538.47 元。上述指标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指标要求。除激励对象庞杨涛自行辞职外,其余激励对象均满足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有关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权激励的考核目的已实质达成。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约定,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限售期内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回购实施细则》和《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回购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售股份进行定向回购注销。
北京蓝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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