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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17:58:59 股吧网页版
中裕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的上述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不进行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相匹配。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下属公司名义设立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十条 公司监事会可不定期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开展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机构,按照权限负责审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年度交易限额。

第十二条 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批。

3、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 董事长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事项决策,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人是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日常管理人员,对公司从事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进行审核和督导,包括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产品等的交易方案,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依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从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信息披露。负责审核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外汇衍生品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系列相关文件,确保合同、协议等文件合法合规。

2、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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