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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1728 证券简称:如皋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施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说明:施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核准。
(二)任命原因
原独立董事马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施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施伟,男,1980 年 10 月生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法律硕士,国家法律
职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师资格。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优秀学员),南通市第六期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中心会员,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现任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兼任南京工业大学 MBA、MPAcc 研究生校外导师、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校外实践导师。
2003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职于南通大学财务处;2019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南
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专任教师。
公告编号:2024-012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施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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