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2505 证券简称:辉腾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四川辉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胜才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融资及提供应收
账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4
1.议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融资期限一年。
(2)公司拟以辉腾科技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实际控制人张胜才及配偶王正瑜、实际控制人之子张鸥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借款利率以银行放款时的市场资金价格确定,一般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40%,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张胜才、张胜培为关联董事。董事长张胜才因涉及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为关联董事,张胜培董事为张胜才兄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且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张胜才、张胜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
款 500 万元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期限 12 个月,利率按最终借款合同约定执行,担保方式为:由四川辉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张胜才(身份证号5103221949****0312)及其配偶王正瑜(身份证号:5103221951****3826)、其子张鸥(身份证号:5103021981****151X)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4
3.回避表决情况:
参照上述议案(一)的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担保及资产抵
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大写)贰仟万元,期限叁年,用于购买原材料。最终发放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并签订合同为准,期限以发放贷款时间为准。同意本次申请借款贰仟万元由权属本公司位于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 359 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富顺县不动产权第 0001907 号)提供抵押担保,由张胜才及配偶王正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银行借款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参照上述议案(一)的情形,无需回避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