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2807 证券简称:晏鼠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
他利益相关方等(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
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
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公告编号:2023-010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
统称“承诺人”)在公开转让、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
常经营过程中做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
各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承诺”)。
第四条 承诺人所公开作出的各项承诺,应为可实现的事项,内容应具体、明
确。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
、预估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
露。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五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
(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
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
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六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
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
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
第七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并
披露相关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予以承接。
第九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人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公司应当
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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