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2807 证券简称:晏鼠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活
动的决策制度与管理规程,合理控制公司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
域,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和《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 长期股权投资,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
股权、技术、债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动产、知识产权等实
物或无形资产,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收购和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或
实体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 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买股票、债权、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
资行为;
(三) 不动产投资;
(四)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计算机硬件及/或软件,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 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坚持效益优先。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易的,则应
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以及协议签署、履行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时,应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提出及审批
第七条 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
度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宏观监控,对投资事项有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
归集、存档。
第八条 公的司财务部门为公司投资的财务职能管理部门。投资业务所涉及的其他职能
部门将协助办理相关事务。
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或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具有投资可行性并经论证的潜在投资机会,应
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应附项目经济评估报告。
第十条 对于需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公司经理层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将编制的
立项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董事会,由董事会依据其议事规则进行讨论、
审议后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事项审议标准:
(一)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 100 万元以内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内且超过 100 万元的,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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