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2807 证券简称:晏鼠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和《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
董事会会议,促使董事能够依法履行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会议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董事职权。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监督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销售总监和技术中心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决定、委派公司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中应由公司委任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七) 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事项;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九)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
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二十)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
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董事会、监事会应
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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