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2807 证券简称:晏鼠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
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监督办法》”)和《上海晏鼠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监督办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督办法》
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金额超过 4000 万的授信融资事项;
(十六)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七)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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