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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1:09:40 股吧网页版
无锡鼎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4-061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 —权益分派》《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法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单独或者与他人合谋,利用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在筹划或者讨论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个人信息,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方案泄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五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述
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分配;

2、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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