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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1:09:41 股吧网页版
无锡鼎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4-067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
公司董事会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
查意见。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为: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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