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53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管理的各级企业(含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
性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内部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及下属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风控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及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独立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含审计项目计划)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二)按照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标准、业务流程等,组织实施各类审计工作;
(四)监督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
(五)加强公司系统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调配公司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力量;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教育、业务交流研讨等工作;
(六)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制度。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审计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由审计委员会予以表彰。
第十二条 在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涉密事项除外),加强监督和指导,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年财务预算。
第三章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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