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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3234 证券简称:科力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此次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100Z0032号”《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7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财务信息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凤云、孟樊山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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