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873283 证券简称:太速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太速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太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4号楼1至14层101内05层
05028 邮政编码:10002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3.3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
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文具用品;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书面凭证,采取记名方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陈梅荪 418.5 83.70 净资产折股 2018.4.30
2 杨潇潇 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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