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高柏特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谢肖琳因个人行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陈龙全因个人行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姚国进因行个人程问题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经营团队利益的长期有效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为: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任所有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夏卫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为: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夏卫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马久金等共 3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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