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2
证券代码:873485 证券简称:中天青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18 号中电软件园二期 D6 栋 1301 房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缴。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50 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设定的具有同等职务的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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