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3725 证券简称:禹龙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的意见》等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的意见
经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计划,既保证了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又实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经营宗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指派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办人员与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23-013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移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泽洲、赵熙、李霞梅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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