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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2 15:32:42 股吧网页版
禹龙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2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73725 证券简称:禹龙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禹龙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刘汛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裴家林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顾亚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许金伟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霞梅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赵熙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孟东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刘汛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汛先生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刘汛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裴家林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7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裴家林先生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裴家林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顾亚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亚先生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顾亚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许金伟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金伟先生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许金伟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李霞梅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霞梅女士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李霞梅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037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赵熙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熙先生的简历,该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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