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2 19:40:14 股吧网页版
盛富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2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
东大会审议,需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
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十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指导和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是: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 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委员会召
集人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 7 日内签发召开会议的通知:

(一)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三)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时。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负责将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特殊情况
除外)以书面形式送达各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委员会委员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确认并反
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议、行程安排等)。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
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其他委员委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