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前期进行会计处理时存在会计差 错,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对 2020 至 2022 年度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同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 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上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口径对已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数据进行相应的前期差错更正,本次更正不影响 2022 年经审计年度 报告。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通过、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通过、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 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能够更加准确的反应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 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59 号)。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使公司会计 核算更准确、合理,能够更加准确的反应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财务报表更 符合审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编号:2023-069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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