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3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7 页
三、附件...... 第 8—12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0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1—12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359 号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盛富莱股份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盛富莱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盛富莱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盛富莱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
1007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盛富莱股份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
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基本情况、具体调整事项
公司本期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复核,发现前期会计报表存在错报,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对错报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 补计跨期的职工薪酬奖金,相应调整了营业成本、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 自制半成品的成本核算金额调整,相应调整了营业成本、存货项目。
3. 预付定向增发的发行费用调整,相应调整了预付款项、管理费用项目,同时调整了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4. 应纳税所得额金额调整,相应调整了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项目。
5.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调整,相应调整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
6. 土地使用权取得支出现流误计入经营活动,相应调整了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二) 差错更正审批情况
前期差错更正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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