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 2024-019
证券代码:873766 证券简称:盛富莱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资格和专业人员,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告编号: 2024-019
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国升、徐光华、朱炜
2024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